爭取「藝人管理第一股」 樂華娛樂憂政策風險
曾經捧紅不少中國一線藝人的樂華娛樂獲港交所批准上市,預計9月成為香港“藝人管理第一股”
重點:
- 樂華娛樂己通過港交所上市聆訊,預計最多集資13.5億元,但公司近期淨利潤率下降,或引起投資者關注
- 藝人管理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佔比高達九成,但同時涉及藝人管理的政策監管風險
羅小芹
娛樂公司最重要的核心資產就是藝人,一線藝人的去留,將直接決定公司命運。隨著中國官方對網絡信息的管控愈趨嚴格,演藝事業已經成為高風險行業之一,娛樂公司隨時因負面因素,在一夜間“人財兩失”。
本周日通過港交所上市聆訊的樂華娛樂集團(下稱樂華)是中國最大的藝人管理公司,它曾經在2018年2月准備衝刺A股,但2021年終止上市輔導,今年3月申請在港股上市。據公司招股文件顯示,公司旗下知名藝人包括王一博、韓庚,范冰冰的胞弟范丞丞等,以去年中國藝人管理收入計算,樂華擁有1.9%的市場份額,在高度分散的娛樂市場排名首位。
據IFR引述消息報道,樂華已開始上市前預路演,以了解機構投資者的申購興趣,公司計劃籌資1.5億至2億美元(10.1億至13.5億元),將用於持續投資藝人營運,包括收購及裝修一所藝人培訓中心、擴展訓練生計劃、擴充音樂知識產權庫、收購業務或資產等。
數據顯示,公司董事長、首席執行官及執行董事杜華是樂華第一大股東,她直接、間接持股合計50.18%,阿里影業(1060.HK)和華人文化的持股均為14.25%,字節跳動(TikTok母公司)的持股為4.74%。
收入集中藝人管理
創立於2009年的樂華,仿效韓國練習生模式培養藝人,迄今已成為內地造星事業的佼佼者。旗下66名簽約藝人有55名都通過這種方式出道,公司亦建立包括71名訓練生在內的人才儲備。除了獨立藝人外,樂華打造Uniq、Next、Everglow、Name及虛擬偶像團體A-Soul等組合,其主營業務是藝人管理,貢獻近九成營收。
值得一提的是,樂華早於2014年在韓國成立子公司樂華韓國,是中國首批實施“國際化”戰略,並將業務擴展至海外的藝人管理公司之一。
2018年間,中國娛樂界掀起一股選秀熱潮,《偶像練習生》、《創造101》和《青春有你》等選秀節目大熱,公司一線藝人如王一博、孟美岐等人氣大熱,帶動樂華收入大增。
但是,中國的電影和電視監管機構認為,太多的選秀節目對中國觀眾來說並不健康。因此,官方一直在通過限制播出的節目數量,來壓制這類型的節目,而這也看來像樂華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
樂華的營收從2019年的6.3億元,倍增至去年的12.9億元,其中藝人管理收入佔84%至91%:該公司期內利潤也從1.19億元大增兩倍到3.35億元。然而,公司今年前四個月的營收及利潤分別為為3.5億元及8,052萬元,淨利潤率也從去年的26%降至22.8%,主要因為藝人管理業務的收入分成,以及利用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增加,令期內營業成本增加近兩成,拖累盈利表現。
藝人管理是樂華營收的重中之重,但收入過於集中一項業務,也同時為公司帶來風險。
藝人聲譽影響公司
自從去年中發生吳姓藝人失德事件,觸發中國政府對娛樂圈的整治行動升級,其中網信辦開展為期百日的“清朗”專項行動,整治明星的“飯圈”亂象,加上愛奇藝(IQ.US),騰訊(700.HK)等舉辦的選秀節目遭先後叫停、抖音下架了明星榜等,反映這場風暴來得汛猛。
正如樂華在“風險因素”中提及,公司業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簽約藝人聲譽,任何涉及簽約藝人的訴訟、法律或法規的不合規事宜、個人不當行為、傳言或負面報道,都可能影響公司業績,因此公司在簽訂藝人合約前,會進行背景調查。
事實上,樂華通過培養訓練生來充實人才儲備,並且與字節跳動於2020年11月共同推出虛擬偶像團體A-Soul,希望減低一線藝人去留與政策風險對公司持續發展的不確定性影響。雖然樂華對A-Soul的盈利能力予以認可,在招股書中稱該虛擬組合為泛娛樂業務營收主力,但該部分業務僅佔營收不足3%,不足以分散傳統藝人管理業務的收入風險。
作為中國藝人管理公司,國內暫時未有上市企業能與其比較估值,如果參考韓國四大娛樂經理人上市公司,去年只有韓國天團BTS的經理人公司Hybe(352820.KS)錄得盈利,以Hybe的追蹤市盈率43.5倍,把樂華前四個月利潤引伸至全年預測2.42億元計算,樂華的估值約為105.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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