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创新航被判侵权 需赔偿3,680万元

最新:动力电池制造商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31.HK)周二公布,公司收到福州中院的判决书,要求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300750.SZ)一款拥有专利权的锂离子电池,并向宁德时代赔偿3,680万元经济损失。利好:该判决并非终审判决,该公司将在15日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暂时无需就赔偿额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值得关注:宁德时代一共向中创新航发起6宗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上述案件只是其中一项,意味围绕两大动力电池巨头之间的纷争远未结束。深度:中创新航成立于2015年,业务范围涵盖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电池及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并于去年10月于港交所上市,成功筹资101亿港元。该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广汽汽车、长安汽车、零跑汽车和小鹏汽车等,以2021年的动力电池销量计算,中创新航在全国排名第三,市占率为5.9%,远低于两大动力电池巨头宁德时代及比亚迪股份(1211.HK)的52.1%及16.2%的市场份额。市场反应:中创新航周三股价下挫,中午收盘软4.3%至21.15港元,比去年10月的上市价38港元低44.3%。记者:何仲尼欲订阅咏竹坊每周免费通讯,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