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oving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 will provide much-needed reform for boards of listed companies, while also updating responsibilities for independent directors.

独立董事的新定义(下)

加强《企业管治守则》,能为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供改革的黄金机会,而独立董事的新定义,则有望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这是关于独立董事改革的两部分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如想阅读第一部分,请按这里   赖锦权 上回谈到港交所(0388.HK)在2024年6月就优化《企业管治守则》发表咨询文件,加强对于香港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以及设立首席独立董事的建议。 港交所在咨询文件提到,建议为独立董事增设限制,不能担任多于6间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原因是一名独董如果同时担任过多董事职务,可能无法充分了解每家公司的运营状况和风险,甚至在不同公司之间出现利益冲突,并影响其独立性。 笔者原则上认同此建议,事实上很多独董在香港商界都是知名人士,可能在不同的专业团体、公营机构和慈善团体担任重要职务,如果一人再身兼多间上市公司的独董,可能对每间公司的参与动机相对较低。 相反,如果一人即使任职多间上市公司的独董职务,但如果他是一名“专业全职”独董,没有其他太多公职,可能对于每一间上市公司都能参与足够时间。因此,为独董设置上限的好处,都要视乎实际情况,而上市规则只是规限独董,不适用于执行董事,但事实上香港很多公司的执董都是身兼多职,考虑到执董的薪酬远远高于独董,但表现可能也不甚突出,这是否会对独董、投资者和小股东出现不公平现象呢? 任期上限 目前中国内地及新加坡交易所独董,任期上限分别设有6年和9年规定,而在港交所的咨询文件,亦建议为独董设置9年任期上限,而9年届满后,需经过两年“冷静期”,该名独董才能重新获聘。 当中原因,是独董在同一家公司任职满9年时,长期任职可能使独董与公司管理层建立密切关系,导致他们在决策过程中,无法保持必要的距离和批判性,也难以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因为随着在公司任职时间越久,独董可能对公司已建立一定依赖感,并过于熟悉公司的内部运作和文化,这可能使他们更难提出批评或不同意见。与独董不能担任多于6间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建议一样,文件提议设三年过渡期,2028年1月1日才生效。 不过,笔者对独董任期设年期上限,则持有保留意见,原因是独董的任期长短,与其独立性并没有太大关系,打个比喻,如果独董本身与公司董事有一些个人联系,即使任期很短,也不能确保他具有完整的独立性;此外,独董任职时间越长,就更能反映他对董事会的贡献,并更加融合公司的策略管治及文化,在经验的累积下,更可加强执行独董的职责。 此外,当规定生效后,未来可能会有大量独董需要离职,那么,上市公司如何确保新任独董人选同样拥有丰富经验?到时会否出现人才荒?最后,咨询文件也没有提及关联公司的关系,例如同一集团拥有多间上市公司,任期过长的独董能否在同一集团旗下公司辞退独董职务,然后担任同系公司独董的职务,以避过港交所规定呢? 总括来说,对于优化《企业管治守则》的咨询文件,笔者偏向赞成,只是对小部分内容有不同意见。加强企业管治,能为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供改革的黄金机会,而独立董事的新定义,则有望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赖锦权先生于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担任公司秘书,并为香港多间专上学院兼任讲师 本文内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咏竹坊立场 欲订阅咏竹坊每周免费通讯,请点击这里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issued a consultation paper in June 2024 on improving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 with a particular focus on tightening independence requirements for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INED) of listed companies in Hong Kong.

独立董事的新定义(上)

首席独董负责带领和联系其他独董,共同监督董事会的表现,确保董事会符合公司的长期目标及股东期望   赖锦权 为提升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司治理表现,港交所(0388.HK)在2024年6月就优化《企业管治守则》发表咨询文件,加强对于香港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咨询文件建议,如果董事会主席并非独立人士,则需要指定一名“首席独立董事”,限制独立董事不得同时出任多于6间上市公司的董事,与及在任超过9年的独董,将不再被视为独立人士。 该咨询文件提议多设三年过渡期,2028年1月1日起才生效。如果这些改革建议获得采纳,以往一名“独董王”同时担任数十间公司独董, 以及“长年独董”等引起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将有望解决,并更加符合国际标准。 建议中的首席独董,将作为至少三名独董的领袖,负责带领和联系其他独董,共同监督董事会的表现,确保董事会符合公司的长期目标及股东期望,他们通常充当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桥梁,促进双方沟通,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任。 基于首席独董的独立性,在风险评估和管理方面提供专业意见,能协助董事会制定更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在收购合并、重大投资决策等重要事项上,首席独董的意见往往是不可或缺,除了能够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见解,亦有助减少公司违反上市披露准则的情况。此外,首席独董更可以加强三位独董的分工职责,避免职责重复及监管不到位,出现违反上市规则的情况。 首席独董角色关键 虽然首席独董的角色非常重要,但首席独董对个别上市公司的职效可能会不同,例如需要考虑董事会人数,如果独董在董事会占有过半席位,设立首席独董可能会有助于独立股东,但若执董的人数多于独董,设立首席独董对于提升整体董事会效能影响不大。 另外一点非常重要的,是首席独董一般由控股股东或公司主席委任,变相有机会令首席独董较为关注大股东,而忽略了小股东的利益,例如大股东拥有超过50%股权,即使在董事会议决时有首席独董参与,也未必有助考虑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笔者建议如果需要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应该考虑执董与独董的人数比例,与及制定机制(例如由独立股东选出,控股股东及其他董事必须弃权)委任首席独董以符合公司及整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担任首席独董较一般独董的要求更高,包括非常熟悉上市规则及了解公司运营,并需投放一定时间于公司治理中,因此建议可以考虑由提名委员会作出委任及遴选,严格审核首席独董的履历背景及过去的董事会表现,作为独董的领导。 对于咨询文件中有关首席独董的评论,暂时着墨至此,下一篇文章,笔者会与大家分享这项改革建议的更多看法。 赖锦权先生于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担任公司秘书,并为香港多间专上学院兼任讲师 本文内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咏竹坊立场 欲订阅咏竹坊每周免费通讯,请点击这里
The independe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is sometimes questioned, as the restriction on independence does not cover relationships such as fellow students and friends.

独立董事如何确保“独立”身份?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有时候会受到质疑,因为独立性的限制不包括同窗、朋友等关系,因此很难避免上市公司委任独立董事时,把位置留给“自己人”   欧美美 每间上市公司都设有董事会,由一众董事引领公司大方向,议决公司重要事务,指示各阶层雇员工作。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列明,每间上市公司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能少于三名,占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而且当中至少有一名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以协助审核公司账目。 独立董事的意思,是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独立于其他执行董事与股东,并与公司或公司管理人员没有重要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能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人士。此外,部分独立董事为彰显其独立性,亦不会持有任何相关公司股份或认股权,以免个人利益影响其独立决定。 不过,香港的独立董事与欧美、澳洲等上市公司不同,较少列明董事每年需承诺付出多少时间和出席多少次会议,因此他们的薪酬亦难与外国上市公司比较,一般每年只收取20万至30万港元报酬,部分年薪更低至10万港元,与执行董事或其他公司管理层相去甚远,甚至连一名香港低薪“打工仔”也不如。由于报酬低微,不少独立董事难免“交行货”,甚至“身兼数职”,出任多间公司独立董事。 长时间任职损独立性 另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有时候会受到质疑,虽然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或董事的亲属,并不会担任独立董事,但基于“独立性”的限制不包括同窗、朋友等关系,因此很难避免上市公司委任独立董事时,把位置留给“同声同气”人士,结果令董事会的独立性受到影响。 事实上,当一名独立董事在一间上市公司任职一段长时间,与董事会的其他董事经过长时间相处,可能相当熟悉彼此,甚至已建立一定默契,其独立性或受到质疑。如果董事会成员不时更新,可避免出现个别董事长期盘踞的现象,有助维护董事会的认受性。 有见及此,港交所已实行新的公司治理守则,要求上市公司在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已过9年后,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审议,该董事是否应该继续连任,并须就此作出披露。另外,当全数独立董事都在任逾9年后,该公司便必须委任一名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避免该批独立董事因在任太久失去独立性。而区内其他股票市场,如新加坡和台湾等,也同样计划引入该制度,以杜绝“万年独立董事”的不健康现象。 当然,港交所仍然可以争取做得更好,考虑欧美市场的公司治理守则,将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比例提升至一半或以上、或增设调解小股东与主要股东矛盾的“首席独立董事”,将有助提升香港上市公司的企管素质。 总括而言,作为上市公司,首要是维护公司整体股东利益,董事动用职权的同时,权力亦理应受制衡,因此一班真正超然于公司利益以外的独立董事,持续发挥监察作用,才有助公司的长足发展。 有超赞的投资理念,但不知道如何让更多人知晓?我们可以帮忙!请联系我们了解更多详情 本文内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咏竹坊立场 欲订阅咏竹坊每周免费通讯,请点击这里

董事会新角色:增进沟通与提高企业声誉

随着董事会的发展,董事们承担了更多的职能,他们在危机时期协助沟通工作,可以帮助缓解管理层的压力 Vivian Lines 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让企业董事会在困难时期,为支持管理层和增加公司价值而发挥的作用更加突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是董事会增强管理层工作表现的一种方式。 (more…)